2011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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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昨天还有要扯的忘了扯的,今天继续,反正手还痒痒。

我喜欢把博文写在各个博客里面,这样可以弄成哪里都像荒废已久的样子,来证明我对在网上码字发泄这种方式清高地不屑。但是既然这样写出来了,证明还是装的,而且装的很没有必要。第一,本来也就没人来看;第二,就算在一个地方发博,它也会很荒凉地显出一份真实的荒废很久的样子。本来就是真的。

回头看看上一篇,又有冲回昨天抽自己嘴巴子的冲动,但是还是忍不住继续写,我又没祸害谁,说不定还给新浪增加一点小流量。

坐在我旁边的女孩儿,典型的被引着走路的大多人之一,特点是特别乖。下午突然长叹,唉今天有种不想学习的冲动,然后继续头也不抬地又无声无息地做了两份数学高考题。确实是头也不抬,喝水头也不抬,老师进来头也不抬,教室飞进蛾子头也不抬,头也不抬地边做数学边对出我给出的古诗下句。她的传奇故事均与学习有关,最让我拍案的一件事是,一天做出一道题,很有成就感,用娇小的声音大声高呼,太棒了,我一定要奖励自己回家多练半个小时琴!她是从小练小提琴长大的,和我这样从小蹲在村口玩尿泥的人不同,她的这种兴趣能得到高考最高五十分左右的加分。我想我顺着她现在被人引着的这条路几乎能一眼望到头,她还是坚定不移地走着,满脸坚毅。

女孩儿的另一边是个喜欢了她很久的男生,给我的印象是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的那种。来这个高中之前曾经被另一个私立学校以二十万的奖学金邀请,没去。这种人语文不是问题,数理化碰巧也没问题,本来应该挺牛逼的孩子生生被自己天天的疯言疯语搞得看起来神经兮兮。喜欢大声问周围的人各种稀奇古怪的历史和文学的问题,笑淫淫地看着你对他说不知道然后扭过头去对那个女孩儿说出答案再详细解释一番。炫耀可能是每个雄性动物激素多的时候或者看到认为适合自己的配偶的时候的一种本能吧,我一哥们儿还曾经因为这个被我偷偷写了一篇文章刻薄地讽刺了一顿,当然我没给他看,自己暗暗爽了好久。所以我发自内心地不像同学们一样发自内心地鄙视他,但是表面上还是很鄙视的,我不能让人看出来我是个不小肚鸡肠的人。

我家院里有条狗,房东养的。见谁都咬,狠不得啃下块肉来,惟独见了我很亲,再气再委屈一见我就眉开眼笑的。所以每天下学回来和他逗趣,但不是像《Sims》里面一样的那个标准逗趣程序,这可是一只半人高拴着铁链四季在此吃喝拉撒不洗澡的狗,再怎么看我亲我也没有把他抱起来的勇气和冲动。偶尔拍一下它的头,高兴了伸出只手去让它舔舔罢了。

回家,洗手,胡乱写下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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