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被抓出来了。好听点说,是未成功的博弈。主要是分析和实际差得太远。如果说走进去,坐下,而她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那么我们双方得分均为零。反之,把我拎出去,冒着我顶嘴抬扛的风险把我臭骂一顿,那我们的得分均分负。啊呸,想得倒挺美,如果有人抵抗前一天刚颁布的法律,立法者得分直接就负无穷了。她能保持这般镇定实属不易。
但你让我说却又不告诉我说什么,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作保证?这招之前用过了,显然没有用。解释一下?大家都懂的,也没什么好解释的。道个歉?不会吧……所以咱俩谁也别冻着了,您回您的办公室,我去我的五零八。可这事能这么了了么,你真的像你表现出的那么淡定么?
其实吧,总迟到,我也挺痛苦的。不是因为违反规定什么的,总觉着有点对不住老师。因此我每天都带着愧疚的心情迟到。但新规定一出台,简直就成了一个心理补偿——迟到可以,第一堂课别来就成。完全弥补了内心道德的谴责。这也是只有理科老师才能作出的艰难决定吧。
对于这件班里是人皆知的事,我表现出了极大的典型性。以至于出台规定时说“特别是对于某些常迟到的同学”(得,别某些了,是某个吧)的效果直接等同于“特别是对于XXX同学”;以至于上学路上偶尔碰到同学都会惊恐的看着我说一句“我操不是迟到了吧?”;以至于除了她之外的老师都能对此投以同情和理解的目光;以至于它都成不了同学们的谈资。
铃响,上课,别瞎想了,以后活得牛逼一些,混个自由工作时间吧。